为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日前,我市下发紧急通知,自4月4日至7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强化宣传和战备,并在全市实行市镇村三级联防,全市所有市直部门要落实防火包村责任制,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要求,从4月4日起,全市森林防火攻坚战进入实战状态,市镇两级包村干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要会同村干部带领党员、群众设好卡守好点,严防火机、火柴、香、蜡烛、烟花爆竹等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墓区和田间地头,坚决阻止在林区墓地内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烟花爆竹,严厉制止烧荒烧地堰等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各种手段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倡导文明祭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破除封建旧俗,引导群众实行植树祭祀、无火祭祀、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要继续在各村庄路口、重要大街、重点林区、尤其是重点墓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方式层层做好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同时,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详实做好应急准备,各镇区街道要立即强化对镇村防火人员以及专业护林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立即对各自防火物资和防火装备进行查漏补缺和检修维护,确保做好“准备充分,有备无患”;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反应,重兵投入,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要把防护责任落实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试金石”。各相关市级领导要到各自联系的镇街进行现场督导,各镇区街道和市直各部门要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卡有人把、点有人守、情有人报、火有人管。凡发生火情的,市委、市政府将对镇区街道和包村部门、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